105-05-18 放寬越南看護工年齡 待新任部長批核 返回
時間:2016-05-18 16:31:12 瀏覽次數:892 次

仲介日前建議放寬越南家庭看護工年齡限制,提供國內雇主更多選擇,同時藉此緩解外勞來源不足的問題,據了解,越南海外勞工管理局日前已將此案呈報給越南勞動部,但至今尚未得到回覆,因此具體條件以及何時實施都還有變數。

  越南駐臺辦事處方面也正等待國內進一步指示,勞工管理組長阮春造表示,須等到首長簽字公告後才能生效,且適逢新舊人事的交接期,現在還難以掌握開放的進度。

  據外電報導,越南第13屆國會會議已在4月份結束,確定國家主席、總理、國會主席、中央總書記等職位,其中越南社會榮軍勞動部長由陶玉瑢(Dao Ngoc Dung)於2016年4月9日上任。

  我國對於家庭看護工來臺工作條件,除應接受相關照顧訓練外,僅限定年齡須為20歲以上,並沒有設上限;然而去年7月越勞重新開放引進後,基於確保勞工素質,設定年齡條件,須為25歲至45歲之間,導致許多有過來臺工作經驗的越勞不符條件,因此日前有仲介業者發函建請放寬、甚至取消年齡限制,由越辦處代轉業者建議。

  此外,越方原擬將家庭看護工初次招募的年齡條件,由目前的25歲至45歲,放寬到20歲至50歲,但原雇主聘僱原勞工的回鍋申請案或直聘案,因勞僱雙方已有磨合,不受年齡限制。據相關人員指出,越南海外勞工管理局日前將相關建議案上呈越南勞動部,其年齡上限又再提高至55歲,但至今仍無進展,加上國內也有反對聲音,能否順利實施仍有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