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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模範外勞
 
98年度印尼籍RAHMAH MIFTAHUL
 
99年度印尼籍ROHAYATI
 
99年度菲律賓籍LICAYAN CELESTINA
 
92年度SIBAYAN REINA
 
賀98年度94分
 
93年度BULDA ANASTACIA
 
95年度GLINDRO
 
96年度 Diana
 
97年度NGUYEN THI THUY
 
91年度TRISBARIS KOSIYAN
 

◎Q&A

◎外傭生活管理實務

1、生活篇

※ 選工的迷失
什麼工作性質適合用什麼國籍,用那種類型的女傭,依據政府開放的外傭國籍有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這些東南亞國家各國有當地的風俗民情、文化、宗教、教育程度之差異,所以素養品質,自然也有所不同。
※以國籍分類為:菲律賓、印尼、越南、泰國
菲律賓:
聰明、教育程度高中以上,大專程度都很普遍,英文可通。由於教育程度高,接受西方教育,所以自主性高,信仰天主教,常跟雇主計較週日放假、做禮拜,雇主不是不近人情,不讓她們放假,而是怕她們好的不學、不比,只比差的,常聽到雇主抱怨,女傭放假後的後遺症,心不在焉、工作態度改變、電話變多、逾時歸營等等。菲傭在中文學習效果速度上,都比其他國籍來的慢,因此照顧小孩,家事為主的工作,此類雇主較喜歡菲傭的原因,是她們可以接受以英文互動;加上她們教育程度較高,照顧嬰兒及做家事的常識、知識程度夠,較為雇主放心。反之照顧老人、病人為主的此類雇主,必須把中文程度擺第一位做考量,主要是被照顧者老人家、爸爸、媽媽的要求,所以會考慮其他國籍。
印 尼:
服從度高,較能吃苦,教育程度普遍為中小學,信奉回教不吃豬肉,他們的教義覺得豬不乾淨,不能吃,吃了有罪;不過來台前職訓,我們都會施予教育,建議要隨遇而安、入境隨俗,不能吃肉沒關係,菜有肉絲,不吃肉就好,青菜照樣可以吃,湯裡的肉不吃,湯一樣可以喝,大部份印傭都可以接受,大家心照不宣,不過也有很堅持教義的,就像佛教吃素一樣,是不能吃鍋邊菜的,所以女傭入境來台前雇主最好要先確認清楚,以避免困擾。回教的膜拜,只要朝西方的方向朝拜即可,在印尼一天要拜五次,早上5:30、中午12:00、下午4:00、晚上6:00、晚上7:00~12:00,在台灣視狀況,一般拜一次即可,曾有第一次使用印傭的雇主,因為沒有心理準備,被外勞膜拜時的模樣裝備嚇到,以為見到鬼(因為在晚上頭包白色頭巾,只露出二個眼睛)。今年過年是11/4,有一週,這段時間,是國外訓練中心,工源最不足的時期。每年都有一個月是齋戒月,今年在10~11月間,在太陽出來到下山前,虔誠的人,在這段時間不能吃東西,連喝水都不可以,很多雇主在女傭剛來台又遇到齋戒日,看到女傭不吃(其實早上很早就先吃了),不了解的,都紛紛打電話來公司詢問,女傭怎麼了,是生病了嗎?還是想家食不下嚥?惹的雇主心裡七上八下的,最後終於明白,是齋戒月惹的禍。
越 南:
中國古時候稱為交趾,漢朝曾為藩屬國,以農立國,氣候、宗教信仰與飲食文化,都與我們較為接近,或許是經過南北越內戰的耗損,及長期共產統制,經濟在各開放國中是最貧窮的,剛開放越南之初,多引進南越勞工直到凍結前,已經轉為引進北越勞工居多,女傭完全沒有本地或出國幫傭經驗,所以與台灣雇主要求的女傭水平,有相當差距,須要經過3~6個月的在台雇主調教,才能漸入佳境。
泰 國:
泰國為母系社會,較不習慣來台做看護幫佣的工作,泰國人力仲介也較沒有興趣成立培訓中心,致工源不足。
※ 依本公司統計資料,各國籍目前在台人數比例,分別為越南44%、<全國比例27.9%>印尼33%、菲律賓18%、泰國5%。
<全國比例11.2% ><全國比例30.26%> <全國比例30.4%> 94.09.30止
以工作能力經驗分類為
(1) 海外工作經驗 →分新加坡、香港、中東沙烏地、馬來西亞
(2) 台灣工作經驗 →分回鍋原雇主及轉任其他雇主(例:陳敏麗)
(3) 當地國本國工作經驗
(4) 只有培訓中心訓練2-3月之無經驗女傭
整體而言,擔心使用已來過台灣的回鍋外勞,雖然語言可通,還把歷任雇主來個超級比一比,這給台灣的雇主感覺很不好。也因此把她們歸為油條一族而拒用,但是語言通、基本工作性質也了解,不用花太多時間調教對於職業婦女無暇管理,只強調重點不採緊迫叮人的方式讓女傭自由發揮,反倒可收較好的效果。很適合一般陪伴照顧病老人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但有些雇主會希望自己使用的女傭是一張白紙,沒有任何海外工作經驗,這樣可以由雇主雕塑調教出自己想要的女傭,但請各位雇主要先確認自己也是全職主婦有時間與女傭相處,像一位亦師亦友的感覺讓女傭在學習過程中不會有太大的壓力,而能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介於來過台灣與沒有來過台灣的較為中庸的類型,屬有海外的工作經驗者,這一類型的女傭就兼具有幫傭經驗,又沒有在台女傭的油條氣質,也比較不會開始就交很多朋友,但同樣的雇主必須多給女傭時間適應台灣模式的生活及學習語言的時間。
俗話說女性選先生是菜仔命-是靠運氣,難道選女傭也只是靠運氣嗎?不知情的雇主常以為女傭已經在台灣了 ,可以一字排開,環肥燕瘦,任君挑選,其實不然,雇主是必須先有資格跟勞委會申請到核准名額,才能由海外引進勞工,所以應該是要事先經過充分的評估,讓你所委託的仲介完全了解您要的工作類型、性質,再幫您推薦尚在國外特訓而合適的女傭,清楚的了解女傭人事經歷、背景、基本條件,也應事前讓您選定的女傭了解即將來台的工作內容,當選工的前置作業做好,才是成功的開始。
飲食文化
相信每個人都想找個會煮一桌美食的外傭,憑心而論,這樣的期待是有些奢侈的,因為沒來過台灣的女傭,不管是否去過其他國家,在飲食文化上,都有差異。
很多雇主對剛來雇主家的女傭第一印象通常看女傭應對禮節及吃飯吃東西的學問,最常聽到抱怨的是女傭沒禮貌,飯菜煮好了不招呼主人吃飯,越南剛開放初期,離譜的情況很多,菜煮好了,連鍋子一起上桌,請她把剩下的湯冰起來,她動作真快倒掉了,原來越南不吃剩菜的習慣,原因是越南鄉下很少有冰箱,甚至不知道冰箱是保鮮作用的,冰過的東西一律不敢吃,以為是壞的東西。簡單的說,在越南生吃都不足了,哪來的曬乾糧,所以沒有隔夜菜的問題,自然不知如何處理。女傭剛來的蜜月期,雇主特別招呼女傭吃飯,女傭也不客氣的先把喜歡吃的菜吃了,完全沒考慮到主人還沒吃,或是剛來台灣第一週通常不習慣口味,女傭常常只吃一點點,而引起雇主的擔憂女傭的體力及健康諸如種種,其實各位雇主可以以平常心看待,把它設身處地想,如果自己剛到異域國度應該也會有因文化飲食習慣的不同而產生一種不適應而表現出的反應。雇主只要適時的請求仲介公司的翻譯輔導員協助,充分的把雇主的想法,需要女傭如何配合等…,讓女傭一點一滴的溶入您的生活,相信在2~3個月後,都能有很很大改善。
在醫院協助雇主照顧病人的外傭,吃飯問題如何解決?一般建議雇主幫外傭訂醫院便當,以外一星期給一次外食津貼,讓外勞解解膩,也避免只提供外傭伙食津貼,任由處理,以致外傭趁買便當之便,一買一個小時與人聊天,有的會省錢的外傭不吃,還可節食、減肥,把錢存下來,什麼理由都有,讓雇主很擔憂女傭健康,增加不必要的麻煩。
衛生問題
來自東南亞經濟較差的國家,由於貧窮的關係,衛生條件比較差,每名來台女傭入境前,在當地國必須做體檢,合格才能取得來台簽證,很多雇主都以為近視眼、老花眼、高血壓、心臟病等等,全在檢查之列,其實不是這樣,政府把關在具有傳染性的傳染病,才會不合格,比如B肝、肺結核、性病、寄生蟲、女性特別要驗孕,此外在入國三日內,要在政府指定的醫院再做一次,體檢合格者,才能順利的取得在台工作證,而後在半年、1.5年、2.5年各要安排體檢,這是政府在為全民防疫上把關,照護全民健康。有些沒有出國經驗的外傭,即使在海外都有經過培訓考試,但是表現在一些工作細節時,比如一條抹布,從地板擦到爐台,擦地板、洗車不多換幾盆水,不會生食熟食分開使用砧板,冰箱、冷氣、窗戶,不會定期清潔,衣服不會分開浸泡洗,偷懶內衣褲、襪子不用手洗,偷偷用洗衣機洗,把衣服洗壞、染色、起毛球、破了,不該水洗的也下水縮小了,洗碗洗碗精用太多,不會稀釋,也不知要把洗碗用的海綿裡的泡沫沖乾淨,以致泡沫沖不乾淨,這些抱怨時有所聞。
情緒管理
家電用品的操作履教不會,操作不當常常得花錢修理、或換新,雇主常氣極敗壞的要求女傭賠償,仲介常聽到這樣的投訴。
俗話說預防勝於治療,像電氣用品操作,使用方法,各種器材的用途用法,應請仲介提供雙語教材、標籤、貼紙等,供雇主指揮使用,把女傭出錯的機率降低,剩下就是女傭要正確認知,努力學習,及早成為一位稱職女傭,雇主常為了這些生活枝節瑣事,就把請外傭的主要目的-照顧老人、小孩、病人,給忘在一旁了,我們常提醒雇主沒有十全十美的女傭,初來乍到,必須讓女傭循序漸進,先把主項工作,次要工作分清楚,女傭才不會無所適從,亂成一團,更重要的是給外傭喘息的空間,時間才是最好的潤滑劑,成功的女傭背後,一定有一位包容度夠的偉大雇主。
性騷擾、家暴面面觀
近來性騷擾與家暴的案例頻傳,不只男主人或其他家屬,就連中風的老阿公也藉著照顧之時,對外勞伸魔掌揩揩油或暴力相向,進而演變成性侵害或重傷害。各政府單位傾全力提供外勞資訊,教導受到性侵害應學會如何自保,有這麼多單位做後援,雇主的許多隱私最後會現出原形。
您可能尚未注意到,性侵害案一經通報,和解也撤銷不了調查程序。根據最新的外勞性侵害設有處理機制,以下單位會立刻啟動外勞性侵害案件的通報處理機制,並強力介入調查。
(一) 內政部各縣市性侵害防制中心,設24小時全國婦幼保護專線113
(二) 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設全國報案專線110
(三) 各縣市醫院、診所等醫療單位
(四) 各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暨外勞諮詢服務中心
(五) 各外勞母國駐華機構
(六) 外勞收容單位
(七) 勞委會職訓局之外勞申訴專線

2、管理篇

指揮統一

 

誰是老闆,這個問題在外勞自以為聰明下,通常認為發薪水人才是老闆,對這個人特別以對,其他雇主家人尤其長輩不見得畢恭畢敬,這個問題常發生在婆媳、兄弟姊妹、妯娌間,這是女傭認知上的錯誤,不過有其他情形,是有些家庭人口眾多,如果每一個人都依自己想法指揮外傭,若同一件事,不同的人,要外傭有不同的做法,常導致外傭無所適從,常見個案:是家裡請一位外傭來照顧媽媽,姊妹二人都希望媽媽在請到外傭後能得到妥善照顧,姊妹二人更安心的去上班,但問題就發生在二人對事情做法見解不同,自然告訴女傭要怎麼做也不一樣,讓女傭不知聽誰的話,也由於中文還不是很好,也無法表達姊妹二人要求不同,以致誤會就造成了,不論女傭選擇了其中哪一種方法,都會讓另一位老闆不舒服,以為女傭不服從指揮,猜忌不信任、語氣嚴厲等情況,只會讓主僱關係惡化,嚴重者可能導致遣返,這樣的誤會對女傭是不公平的。另有些父母請外傭是來照顧小孩及做家事,若父母任由子女指揮外傭,而有些外傭年紀較子女年長許多,當姊姊阿姨都恰當,因此指揮權還是保留給您自己吧!

※若是照顧父母的,建議由兄弟姊妹協調出一人,來負責指揮較為理想。

 

工作指令的下達

工作指令下達不完整,在於雇主不了解外勞的文化落差,再者語言的隔閡,也是造成指令接收無法吸收的結果,譬如說叫外勞去煮飯,結果外勞真的只有煮飯沒有煮菜,曾有一案例:以往都是外傭去學校接妹妹二人放學,但有一天太太說我去接小孩(其實只接一位去醫院看病,另一位小孩女傭還是要去接回家),女傭卻以為二位都被太太給接走,讓小孩在學校空等一個多小時,雇主因此氣個半死,小孩安全更堪慮,所以請雇主多了解這些外勞,無法厲害到舉一反三,說一就知道三,尚未跟上台灣緊張的步履,雇主可能不知道外勞早已斷線在某處了,愈是都會區的雇主愈有這種現象。
工作質量的管理

 

多少的工作量適合外傭,其實沒個準則,依政府標準,外傭是全職,家事、老人、小孩,都一一打理好就OK,女傭自然有正常的休息時間,頂多嬰兒半夜偶而哭鬧一下,女傭都覺得可以接受。但是看護工,因為是照顧病人,因病人病情不穩,或情緒不穩,無法睡覺,很多看護工成了熊貓眼,一個月狂瘦好幾公斤,如果女傭長期處於睡眠不足,精神秏弱的情況,對病人的照顧品質,自然也是不理想的,因此一般輔導這類個案,輔導老師要特別用心,給女傭多一些精神支持及鼓勵,配合雇主能理解體貼女傭,照顅病人的辛勞,營造出女傭把病人照顧好,是一位成功的女傭,榮譽感趨使下,女傭會吃苦當做吃補,所以精神的支柱是一重要力量。

偷竊問題
自從家裡來了個外傭之後,所有東西只要找不到,不見了,第一個被懷疑的對象對就是女傭,曾有個案,從懷疑到最後找到了錢,才能洗清冤枉,可是有多少是無法被証實的,因此,防人之心不可無,也避免引誘犯罪。一般建議雇主要把貴重物品首飾,務必要上鎖或放金庫,近年來曾報導外勞捲財潛逃者,有日益增加趨勢,畢竟見錢眼開,一時把持不住而犯罪。是很有可能發生的,請雇主深思,家中有外人,基本的防護是必要的。
外勞逃跑問題
※外勞逃跑問題原因很多:
(一) 轉換制度規定過於僵硬
(二) 合法申請資格的門檻訂定太嚴苛,有需求的雇主甘冒高額罰鍰之風險
(三) 非法仲介有機可趁
(四) 受外傭同鄉誘惑,誤為外面打工有高薪,或轉入風化場所
(五) 僱傭關係不和諧,女傭深怕被遣返,來個先逃為妙
(六) 不想支付不合理的仲介費
逃跑報備程序:
分為刑事(偷竊)案件,應立即到當地分局報案,及一般失蹤逃逸案件,須等滿三日確定失蹤,第四日起三日內,向勞委會、縣市警局、縣市政府、行文報備逃跑,一般雇主發現女傭不見了,應先檢視是否有財物損失,並立即知會委任仲介公司做應變及後續處理。
講到外勞逃跑,常會讓極需外傭協助照料長輩的雇主恨的牙癢癢,當外傭不告而別留下老小讓規劃的生活秩序頓時大亂,病急亂投醫,有人甚至自己女傭被拐跑了,所幸來個聘僱別人逃跑的,情急之下已經把法令理智擺一邊。
其實逃跑之前多少有些徵兆,可多一點留意不難發現,例如女傭最近經常性精神恍惚,經常有不明電話或外籍朋友來訪,女傭會說是表兄或表妹的,外出時間較以難控制,有向雇主預支或借錢或將行李先行寄回國,或委託寄放朋友。雇主為了擔心外勞逃跑而設下許多管制,堅持預扣稅金,假日休假管制,不當扣留證件等,這些方式若能徵得女傭同意,而出發點是善意的,女傭自願寫下同意書,委託雇主這些事項,雇主才不致違法。根據非官方統計,在醫院照顧病人,外在因素複雜,外勞逃跑比率比較高。
薪資管理
薪水管理狀態,經常可看出雇主與女傭關係是否和諧,女傭表現不佳常做錯事,弄壞物品,雇主發薪時,通常沒有好臉色,甚至扣薪時有所聞,不過不可任意扣薪,除非雇主提出民事賠償訴訟,雇主也不得直接從外勞的工資扣錢,當然包括不可讓仲介牽著鼻子走,給了一堆電匯單、劃撥單,請妳照辦,或是把女傭薪資全數交給仲介,全數由仲介處理,結果這些錢都是由女傭薪水來支付的,雇主應有所依據而代為處理薪資,所以以下必須介紹一下,讓雇主了解薪資發放型態與結構,依政府最基本要求薪資表格,必須有雙國文字,雇主及外傭各有一份,發薪時由外傭簽收,內容項目主要有,月薪(本薪)NT$ 15,840,加班費遇週日每日加發NT$ 528, 外傭自付健保費NT$ 216,台灣仲介服務費,依政府規定得三個月預收一次,提早解約者,應依未完成月數退還,外傭自付體檢費、居留證費。渡假機票費及接送機費,所得稅稱之為預存稅金,金額為前六個月基本薪資15840×20%=3,168,第七個月後基本薪資×6%=950,應為勞工以勞工本人名義提存,離境時,完稅後結餘金額應交還女傭。其他薪資表所扣除的金額,比如貸款、越南國稅,應依外國人來華工資切結書上,所載貸款項目上所載金額,台灣仲介不得代收國外仲介應自行收費,並檢附收據,並請務必保留匯款單,以供查核。
外勞遣返要件
(1) 合法的聘僱條件
(2) 外勞經主管機關協調證明文件
(3) 至少三張以上警告函
(4) 薪資交付外勞點收證明
結語
聘僱外勞前,雇主要做功課,了解來源國的民族性及特性,每個雇主都擔心請到壞的外傭,反過來,外傭也擔心遇到不好的老闆。於是勞僱開始心存防衛,雇主天天疑心疑鬼,擔心外勞虐待小孩、病人、偷東西、逃跑。外勞也天天擔心被雇主遣返,時時準備逃跑走人。

許多雇主認為送外傭吃的東西、衣服、禮物,請外傭上飯店吃大餐,即施惠於外傭,外傭應知恩圖報,每個人都認為外傭到台灣要入境隨俗,外傭到我家要悉聽差遣,雇主先入為主的觀念,也經常是聘僱關係惡化的開始。如此僱傭角色又如何能營造和諧的關係,俗話說,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寬心路更廣,勞資關係將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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