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5-18 刪除外勞期滿出國一日 返回
時間:2016-05-18 16:25:57 瀏覽次數:859 次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9日審查《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草案,刪除外籍勞工聘僱3年後應出國一日才能再到我國工作規定,雖然不分政黨立委都表示支持修法刪除,勞動部長陳雄文也表態全力配合修法,但因為520新政府要執政了,召委、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天只安排立委質詢,並未做實質審查,林淑芬表示,《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草案詢答結束,將擇期在本會期做處理。

內閣12日總辭最後詢答

勞部支持刪除出國一日

內閣即將於12日總辭,陳雄文今天於部長任內最後一次至立法院備詢,多位立委今天都表示肯定他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並感謝他今天仍到委員會備詢,而媒體意外陳雄文今天答詢態度意外地平和,陳雄文強調,今日的議題大家都有共識,所以不會有火花出現。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林淑芬提案刪除《就業服務法》第52條第4項、藍領外勞於聘僱3年期滿應出國一日,使得再入臺工作的規定,吳玉琴質詢表示,外勞被其母國仲介剝削,只是單純刪除期滿出國一日的規定,因為利益糾葛、衝擊其母國仲介利益,她指出,外勞在臺近60萬人,外勞繳交的仲介費由新臺幣7萬5千元至18萬元不等,近6成外勞需借貸來臺工作,要求勞動部擴大直接聘僱,讓雇主可以運用。

陳雄文答覆,取消外勞出國一日規定,可縮短雇主人力需求的空窗期,也能縮短被看護者照顧空窗期;同時也有助降低外勞發生行蹤不明情事,根據勞動部近6年分析,外籍勞工於聘僱許可屆滿日前3個月發生行蹤不明情事,占外籍勞工行蹤不明總數的10.64%,相信取消外籍勞工出國一日規定,將有助降低外勞行蹤不明的比率;另陳雄文說,會持續加強擴大直接聘僱服務,希望由現在18%提升至3成。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則指出,96年已經排除外勞永久居留條件,但「出國1天」的規定還是延用了8年,且去年就提出修法但未獲共識,她詢問為何沒有未通過?陳雄文答覆說明,《國籍法》規定連續居住5年可申請永久居留,當初是為了避免此事才規定外勞應出國1天;陳雄文說當時在修法最後階段時,在媒體上開始出現許多仲介業者,寫文章批評相關政策,因而引起大眾對於修法的疑慮。他強調,勞動部的立場是支持修法的,但總是會有一些利益受到衝擊的業者,會透過不同管道來阻礙修法。

擔心影響外勞返鄉權利

勞動契約將增訂休假權

多位立委也反應擔心刪除期滿出國的規定,造成外勞無法返鄉探親休假,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她支持刪除期滿出國一日的規定,但是要求勞動部應有配套措施,不要因為修法反而造成外勞3年唯一一次能返鄉休假的機會都沒有。

陳雄文表示,製造業會有淡季旺季,淡季時可以讓外勞回國,但家庭看護工必須和衛生福利部商量,有替代人力才能讓他們返鄉休假,另一方面也將修訂《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將外勞返鄉休假的權利訂在契約裡面,並將已簽妥且內容含有應同意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規定之勞動契約,列為雇主通報地方政府之應備文件,雇主辦理通報時檢附之勞動契約如未包括同意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規定,地方政府將不予核發受理通報證明文件。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詢批評,勞動部對於仲介是低密度管理,她指出外勞期滿前逃跑是最高的占1成,越南的仲介費檯面上是4千美金,但是檯面下高達7千美金,加上國內仲介3年6萬元新臺幣的服務費,外勞等於是做了2年白工。